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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實習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發(fā)生事故后,陪同駕駛人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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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實習期駕駛人在高速公路發(fā)生事故后,陪同駕駛人員是否需要承擔責任
    答:實習期駕駛人駕駛機動車在高速公路上發(fā)生道路交通事故的,公安交管部門將根據調查證實的實習期駕駛人的交通違法及過錯,認定事故責任。

    如果有證據證明陪同的駕駛人強迫實習期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guī)和機動車安全駕駛要求駕駛機動車,造成交通事故,陪同駕駛人應承擔事故相應責任。對于尚不構成犯罪的,按照《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條規(guī)定,對陪同人員處以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罰款;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